近日,广东工信厅发布了广东省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共有45家企业,其中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有13家、新能源汽车加工企业有8家、扔弃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有7家、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公司有5家、相关研讨机构及行业组织有12家。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增加支持力度,商讨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时将纳入试点名单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试点单位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单位遇到的困难问题。
此外,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23〕43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公告2023年35号),以及国家和省试点实施方案等要求,严肃落实溯源管理责任,积极切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超市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坚持技术改进,建设示范工程,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具体名单如下: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共45家)
01 动力蓄电池加工企业(13家)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企业)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企业
深圳市伟创源科技有限企业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企业
欣旺达惠州电动汽车电池有限企业
东莞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企业
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企业
02 新能源汽车加工企业(8家)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企业
东风汽车有限企业(东风日产乘用车企业)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企业
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03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7家)
深圳市扔弃车回收有限企业
汕头市广汕物资机动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卓越新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04 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公司(5家)
大陆铁塔股份有限企业广东省分企业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企业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企业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05 相关商酌机构及行业组织(12家)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清华大学深圳思虑生院
深圳市电源技术学会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考虑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乾泰技术(深汕非常协作区)有限企业
广东新供销天保再生资源集团有限企业
广东顺峰智慧能源商讨院有限企业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企业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企业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